紅河縣紀委監委緊盯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,緊握監督執紀利劍,持續整治扶貧領域“微腐敗”。2018年以來,共查處扶貧領域違紀問題21件21人,移送司法機關1人。
該縣暢通信訪舉報渠道,廣泛發動群眾參與監督,全面拓寬問題線索來源,及時受理群眾訴求,并對反映基層“微腐敗”和作風問題的信訪舉報件統一編號管理、嚴格辦理時限、建立臺賬、規范處置、銷號整改,確保問題線索管理高效、完整。專項治理以來,通過信訪舉報渠道獲取問題線索29件,通過監督檢查發現11件,審計發現1件,巡察發現20件。
嚴格執行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機制,著力排查、發現和解決發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,嚴肅查處扶貧領域虛報冒領、截留私分、擠占挪用等問題以及惠農惠民資金發放、土地征遷補償、項目工程建設等民生領域發生的貪污侵占、虛報冒領、吃拿卡要、利益輸送等問題。同時,堅持月督查季通報制度,在紅河縣紀檢監察網站設立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曝光專區,對扶貧領域查處的違紀違規問題,進行分層分級點名道姓通報曝光,做到查處一人、教育一線、警示一片的震懾效果。目前已通報曝光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19起25人,問責11個單位30名干部。
進一步規范基層干部履職用權行為,以清單式將基層干部管理事項進行梳理、細化,明確基層干部職責權限和工作范圍,織密基層監督網,實現監督執紀與基層干部權力運行零距離,著力發現和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,讓基層“小微權力”在制度的籠子里規范運行。制定了《紅河縣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(2018-2020年)》《紅河縣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方案》《紅河縣脫貧攻堅工作責任追究辦法》等一系列文件,加強對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的領導,層層壓實責任。制定并科學運用《紅河縣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》,把加強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作為最大政治任務,履行脫貧攻堅監督責任,為全縣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障。(瞿建周)